学校管理
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各工会小组:
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校工会现决定评选2016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;
2、热爱和关心工会工作,积极主动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任务;
3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,积极反映群众正当要求,维护和表达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;
4、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在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(注:全年中,未参加工会活动者均不能参评);
5、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志,以身作则,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,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;
6、爱岗敬业,工作积极主动、认真、负责、进取性强,所在的岗位工作有显著成绩。
二、推荐程序
1、2017年元月8日前,以部门为单位,坚持民主、公平的评选原则,各部门在广泛发动群众、层层推荐的基础上,向校工会推荐候选人名单。
2、评选名额分配如下:小学部(含艺培老师、生活老师)4名,中学部(含生活老师)、幼儿园部(含生活老师)、总务处(含食堂人员)各2名,行政1名。
附件: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
世明双语学校工会
二0一六年十二月
附件:
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
推荐部门:
| 姓 名 | 
 | 性 别 | 
 | (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) | 
| 国 籍 | 
 | 民 族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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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生年月 | 
 | 政治面貌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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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电话 | 
 | 文化程度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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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事迹 (200字内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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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在部门 推荐意见 | 
 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
| 校工会推荐意见: 
 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|
说明:事迹材料可另附。


